我司于2015年7月6日发出的“《清水源50号B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变更征询意见函”,已于征询意见函的指定日期内收到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反馈回执,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一致同意合同变更,合同变更事项将自2015年7月8日起生效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